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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,詞爹曲皇,你拿我當牛馬!_第27章 壓一壓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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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談下的價格是一百二十萬,這個世界為了鼓勵文娛創作者不斷的產出好的作品,對於創作人的作品版權收,只收取一道手續費。

以一百二十萬的高版權收,大概收取不到三萬元的手續費,剩下的都是個人所得。

而楊朝月的公司買下這首歌的授權,是包括個人專屬的演唱署名,從名義上《中國話》此後與楊朝月強綁定。

然後是楊朝月可以用這首歌進行各種形式意義上的商演,而商演這一塊賺到的錢跟葉桓丘是沒有關係的。

同時楊朝月的公司擁有對這首歌的改編權,可能上節目演出時,會變更一下版本或改歌詞什麼的都是被允許的。

等這首歌的音源開放上架以後,楊朝月的公司擁有這首歌百分之三十的音源收,剩下的百分之七十,有百分之二十為音樂平台取,剩下的百分之五十為葉桓丘的利益所得。

要是葉桓丘此刻還在諾誠公司,這些錢絕對跟他沒有半錢關係的!

合同簽署完畢,張姐也總算放下心裡的大石頭,高興的說道:“葉老師,錢的話下午財務部就會匯款過去到時候您注意一下短信提醒。”

“好的”

張姐趕去上頭跟老闆彙報了,咖啡廳里就剩葉桓丘跟楊朝月。

“音源的話我也帶過來了,這個就是母帶刻錄的盤。”葉桓丘拿出一個掌大小的盤,裡邊記錄的是當初錄音的《中國話》版本。

楊朝月接過CD,倒不在意這件事,而是說道:“馬上你就要財務自由了,有沒有什麼想?”

便